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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道里的命案

1999-03-24 来源:生活时报 钱勤发 我有话说

(续昨)当时,徐福根又恨又怕,恨的是这个烂货一点不给面子,怕的是吴爱翠真的去告,事情闹大了。他实在不甘心给吴爱翠2000元。想来思去,横下一条心,决定把她“灭”了。他要老婆帮忙,劝余官伟一起动手。那李颖也好像吃了豹子胆,非但没有劝阻丈夫行凶,相反成了帮凶,真的劝余官伟帮忙一起杀吴爱翠。三个人就开始策划杀死吴爱翠的办法。徐福根交代说:“所有主意都是我一个人出的。当天下午,我叫余官伟和李颖把吴爱翠找来,骗她说给钱,接来后,让她坐在沙发上,劝她不要去告。可她不肯,一定要2000元才解决问题,否则就告。既然这样,只有把她杀了。下午三四点钟,我就示意余官伟动手。余官伟用一条被子捂住吴爱翠的头,我就用榔头敲吴的头,连续敲了四五次,吴不动了。掀开被子,吴头上流了很多血,靠在沙发上。我们怕她不死,又用手紧卡她的脖子,直到她完全断气。杀了吴我们又掠她的财,余官伟拿了她口袋里200多元钱,李颖拿了她一根金手链、二只金戒指、一副耳环、一只爱华录放机、一只绿色时装包。我从吴的口袋里摸出她的身份证、工作证,当天晚上就扔到附近的垃圾箱里……”

当天晚上,徐福根、余官伟、李颖三人围着吴爱翠的尸体转,商量着怎么处理。百来斤的尸体,转移目标太大,又不知转移到何处,万一被发现,性命攸关。于是,决定分尸后处理。当夜没有工具,便将尸体塞到床下。翌日上午,李颖和余官伟按照徐福根说的,买来一把钢锯、几根锯条、一把冷冻刀、一只摇肉机以及三副橡皮手套和一些马夹袋,开始分尸。锯、割、剔、摇……随后将尸块尸骨分别装入马夹袋,趁夜色分别扔入黄浦江和垃圾箱,一些碎肉则倒入抽水马桶。

随后,案情的继续发展全部是为着金钱而杀人。

罕见的系列杀人案

一星期后,一切太平无事,徐福根又起杀心,说“杀一个是杀,杀十个也是杀。”

满含血腥的杀气腾腾的计划就这样开始实施了——

3月15日,距离杀死吴爱翠不过10天的时间,三个凶手的血腥尚未散尽,第二次杀人又将揭开帷幕。徐福根到外滩金陵舞厅搭识了一个女性,奇怪的是这个叫陈玉凤的女人原本不认识徐福根,竟会什么都相信。徐福根说陪她到东方商厦买衣服,她就上了徐的摩托车。女人贪财便是祸。陈玉凤一上车,徐福根说到家里去坐一会儿,她就答应了。徐福根将陈带到余官伟家,给她喝了一杯麦乳精后就提出发生性关系,陈点头同意,说要买只BP机,徐一口答应。陈到了床上后就迷迷糊糊地睡去。这时,候在屋内的徐官伟、李颖出场,三人将陈玉凤杀死,第二天上午分尸。

徐福根说得很透彻,这些女人都是30多岁,下岗的下岗,辞职的辞职,没有钱想钱,混进舞厅寻找卖淫机会,所以一下诱饵就上钩,实在是一些烂货,好端端的人怎么会整天混在舞厅,怎么会随随便便跟不认识的人走呢?

第三个人又是卖淫的,姓王,37岁。徐福根是在南市绿莹舞厅搭识的。3月24日,徐到舞厅,约王跳舞,并给了她100元,当徐提出要带她“回家”时,王说要1000元。王某笑嘻嘻,坐上徐福根的摩托车,从此没有回头路,在一杯甜甜的麦乳精中送命。

第四个被害者就是余坚英,是年龄最大的一个,40岁。徐福根是在科技舞厅搭识的,请她吃过饭,跳过舞,后把她带到余官伟家,先给了她500元,随即又是麦乳精,又是杀人分尸。这一天是4月8日,距离杀死王某大约相隔15天。

徐福根、李颖、余官伟三人杀人杀红了眼,没有钱用了,就想到杀人取财。5月3日晚上,李颖搓麻将输掉800元,三个人全都傻眼了,袋里空无一文,怎么办?杀人!还是由徐福根去“杈码子”。5月4日,徐福根在方斜路林荫路偶遇老邻居闵华新。闵人到中年,在远洋轮上当船员,家里有钱。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一偶遇,竟然撞在徐福根的“枪口”上。徐回家同余官伟和李颖商量,决定把闵搞掉。这天下午,徐福根以替闵兑换港币将其骗到余官伟家杀死,掠走港币3300元,还有手表、项链、戒指等财物。5月5日分尸,5月6日下水道阻塞,5月7日案发,并在徐福根住处和余官伟住处搜获大量被害人的衣服和金银饰品等物。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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